近日,莲塘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旅客携带濒危动物舟山眼镜蛇 1 条。

当日,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,发现 1 名旅客手提的红色塑料袋机检图像异常,图像显示袋内装有疑似蛇形态的物体,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。经检查,海关关员在红色塑料袋内发现 1 条用白色透明塑料袋装着的蛇,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。该蛇体背呈深褐色,颈部扁平宽大,颈背部有白色斑纹。后经专业机构鉴定,该蛇为濒危动物舟山眼镜蛇。舟山眼镜蛇属于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Ⅱ所列明的保护物种。

海关提醒:根据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,禁止贸易、携带、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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